婚姻中夫妻越吵生活越甜蜜(3)
刊登日期:01-01 源自:未知
二、夫妻吵架應該“講情”而不是“講理”
一般吵架的特徵是爭理,所以拚命的抓住對方的語病,找出對方邏輯的缺陷,集中火力而攻之,讓對方沒有招架的餘地。問題是“爭理”的過程中往往會“傷情”,贏了理往往使對方更對你沒有感情而已。夫妻之間的爭執用“交情”來處理,遠比用分析、辯論的吵架要有建設性。

三、千萬不要在第三者面前吵架
吵架者為了證實自己是對的,經常喜歡投訴局外的第三者,希望別人會支持他。而為了爭取較多的同情,就必須不斷的提到配偶的不是。這種在第三者前控訴配偶的習慣對夫妻之間的感情破壞性極大,夫妻之間必須竭力避免,否則受害的還是自己。
“會”吵架的人只希望夫妻兩人能面對面的處理彼此之間的衝突,不願在父母、朋友、同事面前吵,如此兩個人感情復原的可能性就可以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