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性對婚姻有影響的性行為(2)
2013-03-04 未知 admin

執行者(被領導者)
案例:小雪在性生活上,唯丈夫之命是從。丈夫說行房,不管她心中有何打算,都會欣然允諾。丈夫說要試一種新姿勢,即使她心裡不願意,也會放下己見,配合丈夫。
人人都有控制別人或被別人控制的需要,家庭生活中,有些女性甘願作為被主宰者。但要提醒的是,這並不意味著她們總願意被“控制”。取悅對方不代表必須壓抑自己,一旦出現不良情緒,這類女性應適當對他說“不”。
心靈至上者
案例:小梅覺得,性愛主要是愛情的一種表達,她很難想像去接受婚姻之外的性行為,甚至認為,即使在和丈夫做愛時幻想別的男人,也是一種背叛。
這類人在內心強烈渴望著柔情蜜意的性愛。如果感到丈夫僅把性愛當作身體的接觸和動作,會感到懊喪。對於心靈至上的女性,宋玉梅建議,她們應該知道,人類就是“神”與“動物”的結合體,性生活本身就有以生物學為基礎的本能需求。她們應該接納配偶有時會僅僅出於身體需要而過性生活,這是人們追逐快樂的表現。
